首届全国环境法学教学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 ||
( 来源:法学院 作者:王斐 发布日期:2018-5-3)【关闭页面】 | ||
4月26日,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法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我校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首届全国环境法学教学研讨会暨《海洋环境保护法》教材专家编审会在我校召开。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汪劲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王文革教授,以及来自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30余人,共同探讨中国环境法学教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开幕式上,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发表讲话,周珂教授致开幕辞,汪劲教授就“环境法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作了主题发言。 会上,专家学者围绕中国环境法学教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进行交流与探讨,指出环境法学教学应当反映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按照协调这种关系的需要调整自身。此外,评审了我校徐祥民教授主编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教材。 会议还以首届全国环境法学教学研讨会的名义向全国开展环境法学、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等教育教学的各高等院校,从事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教育、培训的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开展环境保护领域宣传、教育的各机构、人民团体、在华外国和国际组织等发出“创办环境法学教学研究论坛”的倡议,号召一切环境法学教学工作者和支持、关注环境法学教学的人们组织起来积极响应生态文明时代的呼唤,为建设美丽中国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环境法学教学向“新时代”的跨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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